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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7-0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2020秋季(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已开始,为保证教材能够正确及时到位,请各系(部)认真做好本部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承担课程的教材征订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程序

1.选用教材须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主讲教师)提出,经所在教研室集体研究选定,规范、完整填写《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材预定单》(附件1),教研组长或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征订和发放的直接依据。

2.确因情况特殊须变更教材的课程,需填写《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材更换审批表》(附件2),系(部)主任、分管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3.各系(部)汇总本部门填写的教材预订单,一式两份,经教学科长、系(部)主任签字后,一份报教务处(含电子版),另一份部门留底。

4. 各系(部)在青果系统中,将本部门所需教材、课程和班级进行配对,公共基础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专业课由课程所属部门负责,如课程所属系部和承担单位非同一部门,请协商解决。青果系统匹配完成后,由教务处统一进行核实。后续教材的回告由课程所在系部统一调度。

5. 延续课程、受疫情影响调整教学计划已订购教材的课程和实习实践等无需教材的课程,请在青果系统中做无需教材处理。

6. 需要印刷的校本教材,请按规定提交纸质版编印申请,并在青果系统中做收订处理。

二、教材选用要求

1.根据学院文件规定,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和全国公认的优秀教材、高职规划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2.同一专业同一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同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

3.若所开课程没有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拟自编印刷教材、讲义等资料,需填写《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材编印申请表》(附件3)。

4.教师选用教材必须严格慎重,教材一经订购,不得随意变动。教材征订有较强的时间性,应防止因错订和漏订教材而导致课前不到书的情况发生。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请各系(部)通知本部门所承担课程的相关课程负责人、教师按时选定教材,并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

2.所有课程选订的教材均须根据需要注明教师领用数量。请各系(部)于2020年7月15日之前完成教材、课程和班级配对工作,并将教材预订单等相关材料交2216办公室。

 

附件:1.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材预定单

      2.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材更换审批表

      3.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教材编印申请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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